系统概述
在新的历史阶段,土地监察工作担负着资源监察和资产监察的双重使命。土地监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土地管理法律的实施,关系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的实现,关系到国有土地资本的安全营运。
通过人手对土地执法监察信息进行管理,既耗时也费力。特别在进行数据汇总分析时显得效率很低。
土地执法监察管理系统针对以上问题和相关业务的特点,利用信息化方法集中管理土地信访、违法用地调查和违法案件等信息,提供便捷的数据录入方式,快速查找违法用地调查和违法案件信息功能,对录入系统的数据提供强大的汇总分析功能,用户不再为录入数据、查找数据和分析数据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从而提高用户工作效率。
系统技术选型
本项目要求制定完善的总体设计,通过对土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业务的细致调研,采用系统工程分析设计、面向对象分析设计、结构分析设计等方法,明确本项目的业务需求、现状描述、远景目标、概念模型、需求定义和逻辑设计等,制定整个信息系统内部、外部以及不同层次之间的标准接口、确定系统内部的结构体系和标准组件,真正做到功能与数据相分离,功能不依赖于所执行的政策,应用与系统无关,提高整个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和扩充能力;采用结构化分析设计的方法,自上向下划分子系统及功能模块,逐步细化、精化,从而保证了整个总体设计层次清晰、结构合理科学;从而保证项目的建设达到预定目标。
建设原则
由于土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项目是一个综合的信息化项目,具有涉及部门多、参与人员广、业务及技术体系复杂等特点,为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,系统建设必须采用平台化和组件化设计思路和技术,有足够的扩充能力和二次开发能力,保证能适应系统发展和需求变更。系统建设原则:
1.实用性原则
土地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业务中应用的过程,应用是最终体现,因此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水利业务的实际需求,切实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,改善工作效能。
2.兼容性原则
采用基于组件的技术构造应用软件系统,易于整合到现有基础应用平台,保障其核心功能实现的一致性,保护用户以前的软件投资。
3.整体性原则
系统设计时必须立足于全局,从高处着眼,不单要考虑本系统的功能,还要考虑本系统与建设单位其他在建系统的联系;不单要考虑建设单位的总体信息化计划,还应考虑建设单位与外部单位系统的联系。
4.可靠性原则
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,采用的设计方案要保证应用系统多平台、高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。
5.安全保密原则
安全的系统才是可用的系统。除了建立完整、合理的安全认证体系,在敏感信息的传送过程中也应采用加密技术,防止重要信息的泄露。同时,对重要操作要进行日志记录,并对这些操作日志进行审计。
6.实时性原则
系统的响应速度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,延迟必须在一个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。
7.共享性原则
数据的设计必须考虑多种应用,保证为其他系统提供数据支持的能力。
应用案例
本系统成功应用于: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(国土)